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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刘化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
2022-08-03 点击 0 作者: 来源:

根据《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〈2022年甘肃省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〉的通知》,甘肃刘化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被列为2022年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(双有企业),现将企业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,接受公众监督:

一、基础信息

1、企业名称:甘肃刘化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

2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620000224372022C

3、法人代表:刘峰

4、地址:甘肃省临夏州永靖县刘家峡镇化工路38号

5、联系人:刘东河      电话:13884015969

6、产品和规模:主要产品生产规模为合成氨40万吨、尿素70万吨、甲醇10万吨。

2021年合成氨产量为25.109万吨、尿素35.353万吨、甲醇2.375万吨。

二、企业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情况

序号

品名

2021年使用量(吨)

存储地点

用途

1

H2SO4

350

硫酸储罐

用作原料

2

碳酸钾

50

不储存

用作原料

3

合成

25.109

液氨储罐

产品

4

尿素

35.353

尿素库房

产品

5

甲醇

2.375

甲醇储罐

产品

三、企业主要污染物治理及达标情况

1、废气

企业排放废气主要包括工艺废气和锅炉废气。

工艺废气主要是尿素生产尾气和造粒塔废气,主要成分为氨、尿素粉尘,根据企业近期监测数据,能满足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中三级标准要求。

锅炉废气采用干法脱硫、SNCR法脱硝、三电场静电除尘后分别经80、60米烟囱排放。两座烟囱均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装置,与省、州环境监控平台联网,污染物排放能满足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3271-2014)中Ⅱ时段标准。

2、废水

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。

生产废水主要有循环水站排水、合成氨废水、甲醇废水、生产含油废水、设备和生产装置及地面冲洗水。生活污水主要为办公区和职工日常生活用水。

生产厂区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废水处理站处理(采用A/O+A/(Gaia-BAF)组合处理工艺),根据企业近期检测,企业废水总排口污染物均满足《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3458-2013)表2排放标准。

3、噪声

企业对噪声较高的声源选用优质设备,通过消声、隔声、防震、距离衰减等措施后,经检测,厂界噪声满足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 12348-2008)3类标准要求。

4、固废

固废名称

性质

产生量(t/a

综合利用(t/a

固废储存量(t/a

处置措施和排放去向

炉渣

一般固废

25850.55

25850.55

0

水泥厂回收利用

粉煤灰

一般固废

23290.12

23290.12

0

水泥厂回收利用

污泥

一般固废

113.6

113.6

0

水泥厂回收利用

含镍废催化剂

危废

0

0

0

有资质单位回收利用(间断性产生)

含铜非催化剂

危废

0

0

0

有资质单位回收利用(间断性产生)

含氧化锌废催化剂

危废

0

0

0

有资质单位回收利用(间断性产生)

废矿物油

危废

27.02

27.02

0

有资质单位回收利用(间断性产生)

实验室废液

危废

0.3005

0.3005

0

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(间断性产生)

感光废液

危废

0.16

0.16

0

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(间断性产生)

四、污染物总量达标放情况

排放物名称

总量控制指标t/a

实际排放总量t/a

达标评价

颗粒物

145.5

24.6968

达标

SO2

829.1

373.351

达标

NOx

504.1

407.0205

达标

VOCs

/

3.965

/

五、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

1、公示时间:2022年8月3日-8月9日(共5个工作日)

2、联系人:刘东河    联系电话:13884015969       

2022年8月3日